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4月28日 10:40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校教〔2018〕25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的校级、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项目研究范围要求

项目申报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学校鼓励支持一线教师,紧密结合自身具体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实际,集中围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主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改革实践,切实提高项目的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1. 2018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精品线上与线下课程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省级精品线上与线下课程建设与应用规范或标准的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3)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4)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6)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7)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8)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9)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10)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2.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继续立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的公共英语教改项目,请外语学院组织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积极申报。

3.今年继续立项继续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原则上不立项校级一般课题。请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4.教育科学方面的理论研究、综合研究,可分别申报全国、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已由相关部门组织申报,这两类课题不再列入本次申报。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2. 在研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3. 三年内有撤项记录或有未按期完成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记录的教师不能申报。

4. 四年内已有1项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者(未结题),不再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提前结题,结题发文时间两年后才能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 项目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含)以上项目的申请。

(三)立项及推荐评审

1. 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由学院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组进行审核式终审。学院按分配名额(附件1)评审,确定校级项目立项,其中排名前两位的项目作为省级教改项目入围对象推荐参加全校性评审。教务处审核式终审时淘汰的项目,学院不得递补。学院指标之外另设机动名额纳入全校性评审。

2. 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求3年内结题。

3.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果公示。最后报学校审定,正式行文、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提交《湖南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稿。

二、检查、结题工作

(一)校级项目检查、结题

1. 2017年及以前立项项目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进行结题验收。凡验收不合格或超期不结题者,将视情况中止资助或取消课题。

2. 结题报告书及附件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3. 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校级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9)

4. 验收结题结果分为“优秀”、“ 验收通过”、“ 暂缓通过”、“ 撤销立项”;课题评优以当年结题项目为基数,比例为10-15%;暂缓通过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再次提交验收结项申报。验收结题为“优秀”的项目学校予以奖励,并在教师技术职务评聘、岗位津贴进档等方面等同省级教改课题。              

(二)省级项目检查、结题

1. 已经承担湖南省教育厅2017年以前立项项目(见《附件7》)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进行结题验收。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2. 所有在研的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见《附件7》)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进行中期检查。

3. 结题报告书及附件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中期检查表纸质一式一份,结题报告书及中期检查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稿。                    

4. 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8)

三、其它

1.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研究论证,发挥团队优势。

2. 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检查和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

3. 以上各类材料纸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是word版)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8日前送至教务处(205办公室)(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并填写《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汇总表》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纸质及excel电子稿)(附件6、8、9)。联系人:冯娟老师;联系电话:8640007;电子信箱: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