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研活动,加强对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校政发〔2017〕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室活动的通知》(校教〔20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正)、《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等教育部文件。
3.教研室活动应按照新时代高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围绕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材建设、考试改革、实践教学、学生培养等内容开展教研活动。
二、有关要求
1.本学期每个教研室至少开展8次教研室活动,每个教研室可单独开展也可联合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下午,每次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1小时。教研室活动要精且有效果。
2.无特殊情况下,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加本教研室活动。各教研室要认真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并留存教研活动的相关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专家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到各单位随机参加教研活动。
3.各教研室应将教研活动与日常布置工作、一般工作总结等事务性会议区分开来,并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本教研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填写好《2021年下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后于9月24日前提交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至教务处205办公室。联系人:冯娟;联系电话:8640007;电子邮箱hnistjsfz@163.com。
4.各教研室应按照教研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应提前向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报备并及时补上。
5.各单位要保持教研室设置、教研室主任任职和专任教师教研室归属的相对稳定,在下一轮集中调整之前,原则上不做异动,如有变更,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2021年下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2021年下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
教研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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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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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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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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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活动日期 |
星期 |
活动时间 |
地点 |
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9月14日 |
二 |
14:00-16:00 |
1301A |
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研讨及重要教学活动安排。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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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活动日期填写几月几日,如“9月14日”;
2、活动时间请填写至时辰,如“14:00-16:00”;
3、地点请填写所在教学楼及活动场所门牌号;
4、要求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开展8次教研室活动;
5、教研室活动时间如有临时调整,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