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学期教研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5:14 [来源]: [浏览次数]:[]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研活动,强对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校政发〔2017〕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室活动的通知》(校教〔20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一个或多个教研室为单位,围绕教育教学理念提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技能提高、青年教师培养、教学成果奖培育、课程考核与评价、教材选用与建设、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等方面内容,确定本学期教研活动的主题。

二、活动次数

每学期各教研室至少开展8次教研活动,每个教研室可单独开展也可联合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下午,每次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1小时。

三、有关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下,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加本教研室活动。认真完成教研活动记录;各教研室应留存每次教研活动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其结果纳入教研室评优和考核依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学校超星泛雅课程中心建有“湖南理工学院教研园地”,鼓励各教研室主任就本教研室活动或教学工作在课程平台建课,真实记录所属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和上交各类教学资料的情况。

2、各教研室应将教研活动与日常布置工作、一般工作总结等事务性会议区分开来,并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工作重点,结合本教研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填写好《2021年上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后于3月12日前提交纸质文档(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至教务处205办公室。联系人:冯娟;联系电话:8640007;电子邮箱hnistjsfz@163.com

3、各教研室应按照教研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应提前向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报备并及时补上。

4、教研活动是教师探索教育教学工作规律,交流教学经验,增强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希望各教学单位充分认识开展教研室活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组织教研室教研活动有序开展,切实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 2021年上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