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完善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14日 10:23 [来源]: [浏览次数]:[]次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建设,确保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学校绩效分配改革和《湖南理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政发[2017]88号)要求,所有课程实行归口管理。现对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明确归属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覆盖面较大的学科基础课程、实践课程,由教务处委托二级学院或部门进行管理。

(二)专业培养方案中属于本学科专业的课程,归属专业所在学院自行管理。

(三)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属于本学科专业的课程,应归属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的依托学院进行管理。

(四)课程归属应当遵循教学规律,一门课程有且仅有一个归属管理单位。

   二、课程管理

(一)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均由归属单位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师任课资格审核、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以及教学团队的组织等工作。

(二)课程相关信息经教务处与课程归属单位共同审定后,方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课程归属单位应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教学任务。课程归属单位可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聘用任课教师,但必须负责对归属课程、任课教师的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专业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归属其他单位开出的课程汇总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填写“建议课程归属学院”和“建议课程归属专业”信息,并提前与该学院沟通协商。

(二)未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表》的课程均由本专业负责建设与管理。

(三)教务处将对课程归属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课程归属正式生效。课程归属一经明确,将作为课程团队建设、专业师资引进、二级单位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

(四)请各教学院在517日前将《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206室。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0730-8640192,邮箱:czhang@hnist.edu.cn。

附件1: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14日



附件1:


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表

学院(盖章): 教学院长(签字): 日期:

序号

专业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

性质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建议课程

归属单位

建议课程

归属教研室

建议归属

单位意见

(签章)

1




必修/

选修



考试/

考查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本表填写专业培养方案中交叉开课的课程,各单位需与课程归属单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