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院(部):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院政发[2006]20号),经各教学院(部)申报,教务处审定,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确定高其荣军等18位同志为2012年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
望各教学院(部)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学校将于每年年终对全校院(部)督导组的督导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附件:2012年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人名单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2年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人名单
序 号 单
位 负 责
人
1 政治与法学学院 高其荣
2 中国语言文学院 蒋晓城
3 外国语言文学院 余东涛
4 新闻传播学院 罗洪程
5 音乐学院 柳
青
6 美术学院 洪
琪
7 体育学院 李佳川
8 数学学院 孙明保
9 物理与电子学院 罗文华
10 化学化工学院 阎建辉
11 机械工程学院 谭晶莹
12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李宏民
13 计算机学院 胡虚怀
1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孙超法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淑霞
16 公共体育艺术教学部 史湘平
17 公共社科教学部 喻义东
18 公共外语教学部 童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