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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20日 14:35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我校继2010年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后,今年又启动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改革。10月19日,教务处组织政法学院正、副院长共同研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
钟华副校长指出,今年9月26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教授所作的《全面落实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高等教育司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报告中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启动法学方面改革,加强行业合作,就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做出方案。政法学院应根据国家对法学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发挥已有优势,挖掘现有资源,掌握有利信息,大力加强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争取跻身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行列。
教务处副处长刘振球就具体工作实施计划作出安排。刘处长提出,政法学院要进一步强化特色和主体意识,加强与行业的联系和合作;要迅速搭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开展;要充分利用人脉资源追踪最新信息,掌握最前沿的建设动态;要尽快拿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采取试点的方式,先行先试。
政法学院表示将以此项工作作为突破口,加强理论研究,加大改革力度,并将改革成果充分运用到具体教学工作中,惠及全体学生。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这次卓越计划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