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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面开展本科生学位论文普测工作

[发表时间]:2013年05月20日 10:29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我校历来十分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013年以学习贯彻教育部令第34号《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6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组织各教学院部认真研讨并制定了《湖南理工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校政发〔2013〕8号),从2013年起实施本科生学位论文普测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校采取防范于未然的方针:一是给每一个毕业生在第七学期发放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2012年更是将教育部《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制在该手册的头版位置,让每一个学生都提前知晓相关学位论文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全校本科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习教育部令第34号《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位指导教师从关爱学生的角度进一步从严指导,从严把关;三是从2013年起购置权威学位论文检测系统对全体毕业生进行答辩前的普测,对检测相似度不合格的学生一律延期答辩,对检测相似度较高的论文经核查确因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学校将视责任轻重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湖南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实践办聂江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