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学生从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网站下载“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表”、“中期检查表”、“结题表”,所在学院分管负责人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办。
办理时间:
申报:每年3月;中期检查:每年10月;结题:每年3月。报账:一般每年5-6月。
办理地点: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