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2017]40号《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2周后审核,约第5周下达处理通知。
办事地点:学生所在学院转交相关材料到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呈学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