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绘画、摄影、书法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26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校教〔2018〕39号

 

为继续开展好我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促进公共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至12月15日,举行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绘画、摄影、书法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校大学生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公共艺术教学部承办。

三、大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本次大赛围绕“最美理工”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生动体现校园文化、办学理念、创大申博等方面,具体表现内容不限。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绘画类:

 

绘画作品表现形式材料不限,作品不超过4尺对开(宣纸),水粉、素描统一4开纸。

    2、摄影类:

  摄影作品主要聚焦校园,彩色、黑白不限,作品以电子版(数据不超过一兆)上交。

  3、书法类:

   (1)硬笔书法(8开纸)

   (2)软笔书法(六尺幅对开:49×180)

四、活动安排

  本届比赛活动时间自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为各学院开展比赛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绘画、摄影、书法比赛活动,评选的优秀作品集中在本学院内展示,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推送优秀作品,并报送活动开展基本情况材料(含展示活动书面总结、图片资料)。

第二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为学校组织评奖、现场集中展示阶段,优秀作品在2018年度实践教学成果展中展示并评奖。  

五、推送优秀作品

推送优秀作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17:00前。请各学院按参赛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将本学院参赛作品及学生名单(纸质)加盖章后送至公共艺术教学部。

六、奖项设置与评选

1、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的评审。

2、本次大赛设组织奖、单项奖(具体设置见竞赛规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姚,联系电话:15674006090

地点:公共艺术教学部艺术教研室(1518室)

 

 

 

附件:1、绘画、摄影、书法比赛竞赛规程

2、绘画、摄影、书法比赛报名表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学部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绘画、摄影、书法比赛竞赛规程

一、大赛宗旨

为继续开展好我校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促进公共艺术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本次大赛要求围绕“最美理工”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生动体现校园文化、办学理念、创大申博等方面内容。

二、大赛赛制及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必须保证对其参赛者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其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参赛作品形式不限,并需提交创作版面大小为A4的绘画、摄影、书法说明(200字以内)。

三、比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所有师范类学生必须参加书法类比赛,各队可报领队或指导教师1人。并填写“绘画、摄影、书法比赛报名表”。

2、选送作品中绘画作品10幅,摄影作品10幅,硬笔书法10幅,软笔书法10幅。每位参赛者限各类作品一幅。

3、每幅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应用标签纸标明参赛单位及序号:绘画作品为1-10号、摄影作品(u盘拷贝数据时作标记)为1-10号、硬笔书法为1-10号、软笔书法为1-10号。

四、比赛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3、大赛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在校内的展出权和使用权。

五、奖励办法:

 1、组织奖:

按总分录取前六名给予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计分办法:

(1)基本分:参赛单位作品数量达到要求(绘画作品10幅,摄影作品10幅,硬笔书法10幅,软笔书法10幅),计100分;不足40幅的,每幅记1分。

(2)奖励分:获一等奖作品,每幅计20分;获二等奖作品,每幅计15分;获三等奖作品,每幅计10分;获优秀奖作品,每幅计5分。

 2、单项奖:

  按评委投票结果,分别给予绘画类、摄影类、书法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其中一等奖5幅、二等奖10幅、三等奖20幅、优秀奖30幅。

六、组委会构成

组长:瞿 述  

副组长: 黄皓华  陈 华

成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工作人员:周湘蓉  万  涵   涂雅蓝  张 姚  宋永凯

七、专家评委: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绘画、摄影、书法比赛报名表

学院名称:        领队或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序号

学 号

姓 名

性别

专业班级

联系方式

作品名称

1

123456789

张三一

987654321

李四五

123123123

王五

2

……

3

说明:

联系方式请填写学生的电话号码与QQ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