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及下达开课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8:18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校教〔2018〕31号

 

各教学院: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及开课任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计划经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按计划安排相关教学工作。

二、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现下达各单位应承担的开课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任务,见附件2)。

三、各开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落实相应教学任务,并按时完成纸质填报(含反馈表)和网上录入工作。

(一)要严格根据下达的理论课教学计划和开课任务落实任课教师,5月11日前各专业所属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核查并确认培养方案,送审后生成执行计划,在执行计划中,对于不开课课程做停开处理,确认执行计划中2018-2019-1学期课程与下发的教学安排一致。5月11日下午2点在新系统中统一生成2018-2019-1学期开课任务,5月14日开始分院进行排课。

(二)各单位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应特别注意开课任务书中的备注信息和课程属性信息,如果备注中注明是“xx方向”或课程属性为“限选”时,表明该课程只对该年级该专业中的对应方向学生或部分学生开设,须与学生所在单位联系落实修读该课程的具体学生人数。

(三)各专业所属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录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进程安排管理中分年级分专业录入,然后再执行计划管理-班级进程安排中生成班级学期教学进程)。理论上在排理论课时系统会避开实践教学进程,各学院应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附件3)中的各班级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时间安排为蓝本,避免时间冲突。

(四)学校高度重视通识校选课的开课质量,根据以往校选课的开课情况,拟加大对面授通识校选课开课教师和课程的遴选审批力度。各单位应将开设全校性的通识选修课作为本单位课程建设任务之一,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开课,并请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五)本次公布的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请于5月11日前填写《湖南理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微调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六)各单位向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时要审核教师的主讲教师资格,考核教师主讲该课程的教学能力。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聘请非专职教师或外聘教师授课等审批手续。确需聘请校外兼职教师的应于第十四周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各单位应将落实了理论课教师教学任务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复印留底,原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前送教务处运行办(办公楼207室)。

(八)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与学年论文等课程开课任务已一并下达(附件2)。从2018-2019-1学期开始,实验课及课内实验统一在教务系统实验管理模块内排选(或预置)实验项目,实习、课程设计与学年论文、毕业设计等在教务系统中的实践教学模块内安排落实,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排课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校教[2017]74号《湖南理工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办法》,严格把握“落实教学任务的原则”。有短期外出培训、进修、外出带队实习等安排的教师要提前作好授课计划,以便合理安排上课时间。严禁不按规定排课,对出现违规排课(例擅自连排同一班级同一门课程、无特殊情况在非教学时间排课等)的情况,教务处除按规定对课表进行调整外,还将通报相关情况。

(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上2门课程。

(三)《大学体育》课应尽量安排在上午第二大节和下午第四大节,不要出现东南院学生跨院上课的现象。

(四)排课进程安排:见附件5

(五)凡拟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上传全部课件至网络课堂供学生课外学习,学校对使用申请多媒体教室实行准入审核,信息中心将提出具体要求并实施审核。

(六)面授的校选课申报、排课、选课时间安排:第13周由教师个人向所在院部申报,申报教师填写好校选课申报的相关表格(表格见附件6)后交院部教学秘书处,院部初审后于第12周周五(5月25日)前由教学秘书将汇总表的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以及新开课的申请表、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统一交运行办(办公楼207室);第14周教务处复审后正式发布校选课开课任务并由院部排课,第18、19周面向学生选课。

  (七)各实验室应于本学期第16-18周在理论课表排定的基础上编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课表(含南湖学院)。除大学物理、电工电子的数、模电实验课外,实验教学开课单位与实验室所在单位为非同一单位时,实验室所在单位主要承担实验前准备等管理工作,开课单位任课教师主要承担实验教学指导任务。开课单位务必于6月8日前与实验室所在单位衔接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等事宜。实验教学课表请于6月29日前排定,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作微调。

五、已经决定开设辅修专业招生的专业,排课时应适当考虑课余量。

六、随着学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分制的稳步推进,学生选课范围进一步扩大,按计划、按课表授课的要求越来越高,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和任课教师,课表一旦排定,除出现冲突外,无特殊情况一律不作调整。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进程

4、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多媒体教室分配和安排                            

5、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排课进度安排表

6、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校选课申报相关表格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