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与2017年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9:04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校教〔2018〕28号

各教学院: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8]147号)和《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校政发[2017]7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校教〔2018〕4号)的具体要求,学校组织了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和2017年度项目结题评审工作。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经过本人申请、院部初评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批准、公示等环节,2018年度共评选出114个项目予以立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各学院迅速通知和督促各项目尽快开展研究,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

通过学院推荐、专家评审评选出27个优秀项目,推荐为2018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项目结题验收。根据项目结题材料情况、专家评议、学校审定,对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其中79个项目验收合格,准予结题(见附件2)。结题项目可以按规定使用完全部经费(教务处实践办于每年5月份每周三集中办理学生科研报账手续,报账流程见附件3),结题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课时补贴按学校规定划拨至各教学院(见附件2)。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校级结题项目可视情况给予版面费补助。

各学院应该充分利用好学生科研创新平台,不断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纳入人才培养的总体计划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优秀学生团队申报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等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附件:

1、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7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3、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报账指南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3: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报账指南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可以报销资助经费,安排如下:

1、报账时间地点:每年5月每周三,教务处实践办。

2、经费额度:理工科类重点项目1000元,一般项目800元,文科类重点项目800元,一般项目600元,培育项目无经费资助。

3、报账方式:必须持正规发票报账,建议同学们平时多收集所开销费用相关发票(餐票除外),如交通票、邮寄费、书籍发票、电子音像发票、文印发票等,耗材、文具等类型发票需出具相关明细。

将发票分类粘在粘贴单上,交通票为一类,其他票据为一类。

4、报账流程:项目主持人签字(须注明项目题目)——指导教师签字——教务处实践办(办公楼209室)审核、签字——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办公楼209室)签字——教务处处长(办公楼202室)签字——计财处报账大厅报账(办公楼215室)。

5、指导教师有义务指导学生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