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实践创新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4:57 [来源]: [浏览次数]:[]次

 

校教〔2016〕11号


为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创新精神与能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实践竞争力,同时为各级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竞赛培养优秀选手,为学校争取荣誉,提升学校办学地位,根据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科竞赛安排,结合各教学院部、专业实际情况,以普及面广、受益面大、调动自主学习氛围为宗旨,现就2016年学生实践创新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实践创新活动包括已认定的各级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学生实践性竞赛与活动,为使各项活动开展有序、有效,做如下要求:

1.广泛参与,每个学院至少应承办一项面向全校的学科竞赛,相近专业要逐步完善一项专业技能竞赛,使成为各教学院第二课堂的创新实践平台。

2.精心组织,请承办单位制定完善2016年实践创新活动具体实施计划(实践创新计划表见附件1),包含申办报告、经费预算、活动通知(时间、地点、参赛对象、报名方式、组织形式(竞赛/培训)、组织单位、负责人员与分工情况、联系方式等)、活动规程(竞赛规则、评委、评分标准)等项目,于活动开展前2周交教务处实践办(见附件2、3)。

3.认真总结,各项活动结束后2周内编制完成活动资料汇编(纸质版装订成册)上交(且本单位须存档备查),资料汇编应包含活动计划、报名情况、竞赛组织管理、获奖情况、总结、图片等内容。同时,请做好相应竞赛的学分认定工作。

拔付给各学院的实习经费中有“专业基本功培训”经费是组织实践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5元/生•年)。

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年终将根据活动的组织管理、产生影响、学生受益等情况对各单位组织的实践创新活动进行评比。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实践创新活动计划表
2.实践创新活动组织材料参考目录
3.湖南理工学院实践创新活动组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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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